主办单位:
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
本次研讨会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詹薇玲博士与国际知名仲裁专家David Branson先生共同主持,为与会者提供了关于国际投资协定与仲裁主要特点的精要解析。
詹博士首先讨论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与不同来源的国际投资法,深入剖析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和双边投资条约的适用机制及管辖权。随后,研讨会从一般待遇标准与特殊待遇标准两个维度,详细探讨了不同类型的实质性投资条约义务。
研讨内容聚焦公平公正贸易、充分保护与安全、征收条款等内容,并结合《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与《能源宪章条约》等具体条约文本,详细分析了国际条约的适用范围及最惠国待遇条款。最后,研讨会就ICSID机制、其他国际投资争端解决途径进行了讨论,并进行模拟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