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
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基金会
巴西国际法学院
圣保罗天主教大学

多司法管辖合同中衍生的跨文化、法律与法律选择的问题

2026年3月18日

作为第23届Vis East Moot国际商事仲裁模拟法庭周期间举办的附属活动,本次研讨会吸引了来自25个司法管辖区的众多参与者。研讨会开场由Cláudio Finkelstein教授(圣保罗天主教大学协调員/教授)发表演说,以「不同司法管辖区交汇处的文化差异」为题,介绍了巴西、中国与香港之间跨司法管辖的商业互动,反映了各自不同的法律文化与执行实践。尽管三地均支持司法合作,但方式各异。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销售公约》)框架下,中国通常将其视为国际销售的默认规则;相反,除非明确引用《销售公约》,否则巴西的法律界人士往往选择不跟从条约规则,反而依赖《巴西民法典》。双方的谈判风格也存在差异:中国企业强调「关系」,注重高语境,以关系為导向的沟通,将合同视为合作的起点;巴西谈判者则倾向于详尽的书面保障,以应对官僚风险。此外,两国在数字创新方面均有进展—中国设立互联网法院,巴西则广泛采用司法数码化。

第二部分的演讲由黎逸轩大律师JP(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副秘书长)发表,题为「香港仲裁裁决在内地的执行」。他强调中国的特殊性:一个国家拥有四个司法管辖区、三种语言、两种法律体系(大陆法与普通法)。尽管法律文化存在差异,黎大律师解释了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各司法管辖区通过不同法律安排,包括《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以及《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等,解决跨境争议中遇到的问题,并巩固了香港作为亚洲领先仲裁地的地位。

研讨会的主持人为Thomas Law博士(巴西律师协会巴西中国关系全国协调委员会主席),以及Roberta Portella教授(巴西国际贸易协会法学教授),他们引导了热烈的小组讨论,并与参会者进行深入的交流。

最后,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主席梁定邦博士SC JP总结发言,重申巴西的法律专业人士与中国同行在国际仲裁与发展金融领域中,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其中包括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的前领导人。这些合作凸显了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地位:作为独立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其仲裁裁决并非内地国内裁决,却能通过特别安排获得承认。

Enforcement of Hong Kong Arbitral Awards in the Mainland

Mr Adrian Lai JP

Cultural Differences in the Crossroad of Different Jurisdictions

Professor Cláudio Finkelste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