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
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基金会

国家违反投资法的个人责任

2026年9月30日

是次混合模式研讨会探讨国际投资法中一项重大的问责缺口:国家虽可因违反投资条约而被追究责任,但策划或明知而促成有关违约行为的个人,通常毋须承担相应责任。

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兼 Prince’s Chambers 大律师 Olga Boltenko FCIArb 女士以其近期发表的论文《策划国家违反国际投资法的个人可否被追究责任?》为基础,探讨在国际投资法框架下,个人责任能否与国家责任并存。她分析了支持此一做法的法律基础,包括行为归属、过错及双重责任等原则,并参考国际刑法及历史法学研究所带来的启示。

Boltenko 女士亦探讨了确立个人责任所涉及的主要法律及实务挑战,尤其是同意、管辖权、豁免及执行等问题。她概述了现有法律框架下可能采取的途径,以及未来法律改革的潜在方向。她强调,任何个人问责制度均须审慎界定适用范围,并应区分蓄意、罔顾后果或涉及贪腐的行为与出于善意的政府决策,同时设立适当保障,以防止程序遭滥用,并避免对正当的公共政策措施产生寒蝉效应。她进一步指出,制定违反投资法的个人责任条款草案或会是相对更具可行性的做法。

研讨会由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主席梁定邦博士SC JP主持,问答环节围绕在国家责任框架之外承认个人责任的可行性及其潜在影响展开了热烈讨论,并进一步探讨了这一新兴研究领域的未来发展方向。

2026 09 AAIL Paper: Personal Accountability for Deliberate Abuse of State Power i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参会者分享

• 本次讲座通过探讨个人官员是否会因违反投资条约而承担个人民事责任,为理解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与演变提供了深刻见解。
• 研讨会内容充实,重点明确,复杂信息得到了有效归纳和总结。
• 讲者思路清晰、表达流畅,并充分展现了其对研究课题的深入理解和信心。
• 通过本次活动,我对相关主题有了扎实的基础认识和更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