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
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
在过去的40年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销售公约》)通过消除国家间的法律障碍、支持国际商贸的可持续发展,在促进国际贸易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销售公约》共有94个来自不同法律传统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缔约国,被广泛认为是国际贸易法中最成功的公约之一。
本次线上会议为庆祝这一重要国际法律文书通过40周年,众多知名讲者聚首分享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吸引了来自全球的400多名人士参会。
会议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女士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Anna Joubin-Bret女士的欢迎致辞开始。她们在发言中不约而同地肯定了《销售公约》的优势,将《销售公约》誉为未来发展的灵感范例。郑女士首先强调了《销售公约》如何作为开发在线争议解决平台的良好示例,为不同文化和企业提供统一、中立的规则。随后,Joubin-Bret女士强调了《销售公约》作为区域和国内法的典范,在促进合同法现代化方面提供了可预测性和灵活性,并带来了不同的经济和法律优势。
第一个环节以「《销售公约》对国际销售法发展的贡献—过去、现在和未来」为主题,由Michael Bridge教授主持,他重申了《销售公约》的巨大成功。首先,Ulrich G. Schroeter教授详尽阐述了《销售公约》在简化国际货物销售商贸流程中的作用,特别是在合同订立方面。他指出,在双方未就适用哪国法律达成一致意见、当地法律过时或不适用于国际贸易、或出现争议的情况下,《销售公约》的重要作用。接下来,Ingeborg Schwenzer教授分享了她对2020年代国际商业挑战的见解。鉴于国际商业数字化的快速发展,她认为应提前做好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例如智能产品和智能合同,并为新数字世界中现有法律术语的应用提供最新定义。
第二个环节是聚焦「《销售公约》的适用范围、合同订立和起草问题」的专题研讨,由董希琳女士主持,吴家欣先生和Rajesh Sharma博士进行内容丰富的交流讨论。吴先生就《销售公约》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应用,探讨了近年来相关国家加入《销售公约》的趋势。他认为,《销售公约》作为具有不同文化和法律背景的国家的基准参考,允许较小的国家选择退出,而不是每次都处于劣势。随后,Sharma博士探讨了《销售公约》如何作为企业合同谈判的工具,特别是对于不像跨国企业那样有很多法律资源的中小企业。结合自身经验,Sharma博士指出,中小企业实际上愿意接受像《销售公约》这样广泛使用、广泛采纳、经过充分测试并得到认可的客观原则。
最后是由丁国荣博士主持的「合同管理和争议解决」专题研讨环节。Mark Walter先生首先就国际贸易中商事司法正义的保障提出了他的看法,他认为对商事司法正义更充分的了解以及更好的保障可以激发对合同更好的理解和使用,从而或可使中小企业更易于参与地区性及国际性贸易,促进经济增长,并帮助吸引更多外资。此后,Camilla Baasch Andersen教授探讨了《销售公约》在国际贸易合同谈判中的作用,并用很有意思的插图,提供了一种向《销售公约》使用者解释某些难以理解的概念的新方法。最后,Hiroo Sono教授讨论了处理某些合同类型中的《销售公约》的优化问题,他建议将《销售公约》的条款作为国际货物销售的默认规则,还指出为律师提供培训的重要性,从而使他们能够向客户就如何更好地使用《销售公约》给出咨询意见。
本次会议由梁定邦博士致闭幕辞,他表示来自不同领域的讲员所做的发言全面而又互为补充,清晰地介绍了《销售公约》这一实用性很强的全球贸易工具。他还强调了在协议上达成共识以及遵守《销售公约》等国际标准的重要性,因为缺乏这些标准无疑会阻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努力。
• 内容丰富且非常实用。
• 讲员谈到了我认为需要解决的问题,还进行了简明扼要的剖析。
• 我学到了很多关于《销售公约》的知识。.
• 本次会议的内容组织得很好,从中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