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律师
德辅大律师事务所
副秘书长及顾问委员会联席召集人
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
黎逸轩
JP
黎大律师在香港执业;他也是仲裁员、认可调解员及香港注册会计师。执业范围涵盖民事案件不同范畴,尤其是仲裁、会计师和审计师专业疏忽以及专业纪律聆讯。在依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会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等规则进行的国际商事仲裁中,获委任为独一仲裁员、共同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他是众多仲裁机构的小组成员。除国际商事仲裁以外,他还参与投资者与国家间仲裁以及国家间仲裁。
黎大律师是国家指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讯员,就《纽约公约》和《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为《仲裁條例》所采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执行情况进行汇报。他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仲裁推广咨询委员会成员。
黎大律师对国际法有着浓厚的学术兴趣,对于处理涉及国际法要点的案件有所裨益。作为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副秘书长,他以观察员的身份参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有关投资者与国家间争议解决改革第三工作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