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次线上研讨会由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副秘书长黎逸轩先生 JP 主持,并由本院研究助理郭力特先生主讲,探讨太空活动快速商业化所衍生的一个现实问题—支撑太空交易的私法基础设施是否已经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
郭先生首先剖析「太空资产」如今已不再局限于单一有形物体,而是涵盖由硬件、数据权利、频谱使用权、牌照及合同权益组成的商业整体。国际太空法虽然为国家责任、登记及损害赔偿责任提供了必要的公法框架,商业参与者仍需在资产权属、担保权益、权利顺位及违约救济方面获得明确答案。
随后,郭先生阐述现行国内及国际安排,并介绍本院提出的《香港太空资产登记及融资条例》(SARFO)构想,包括设立太空资产法定登记册。
研讨会的最后部分聚焦争议解决,探讨了常设仲裁法院《仲裁有关空间活动争端之任择性规则》,并提出一个可能适用于香港的专业框架,将国际仲裁、法院支持及与登记制度相衔接的救济措施结合起来。
互动问答环节当中,与会者就建议框架的市场需求、立法路径和实际影响与黎先生及郭先生进行交流。在本院「2026年国际法论坛」及相关政策论文的基础上,此次讨论并凸显香港在商业太空融资、国际法与争议解决交汇领域的潜在贡献。